为规范科研副产品(物)管理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,现将近期科研副产品(物)处置情况面向全院公示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处置原则
科研副产品(物)是指科研活动中产生的非主要产出物品,包括实验剩余材料、废弃样本、副产物等。处置工作遵循“安全、环保、合理利用”原则,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制度要求。
二、处置方式
三、近期处置情况(示例)
四、监督与反馈
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或建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反馈。我们将持续优化处置流程,推动科研资源的高效与可持续利用。
植物科技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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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0-29 09:29:20